IT之家 8 月 2 日消息,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7 月 31 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94 号)(IT之家下午文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在由之前的峰段、谷段两个电价时段细化为深谷、低谷、高峰和尖峰四个电价时段,每个时段实行不同的电价标准。


(资料图片)

在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 0.222 元、低谷时段为 0.385 元、平时段为 0.555 元、高峰时段为 0.585 元、尖峰时段为 0.888 元。

此次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根据通知,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除低谷时段 23:00~7:00 外,授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他峰谷各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将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 12 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将及时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提前 1 个月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执行后,充电桩个人用户如果选择深谷充电,电费将较不执行分时电价和执行原分时电价显著降低,并对电力供需、新能源消纳产生积极影响。据计算,午间充电每度可省 0.163 元,纯电动车用户一年可节省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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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二、时段划分

2023 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由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具体详见附件。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除低谷时段 23:00-7:00 外,授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他峰谷各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 12 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当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应及时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应提前 1 个月向社会公布。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 0.555 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 0.333 元,低谷时段降低 0.17 元,高峰时段提高 0.03 元,尖峰时段提高 0.333 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 0.222 元、低谷时段为 0.385 元、平时段为 0.555 元、高峰时段为 0.585 元、尖峰时段为 0.888 元。

四、其他事项

(一)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 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在本通知印发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计量设备的调整工作,调整工作完成前相关用户分时时段、电价标准继续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 号)规定执行。已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在新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前 5 个工作日申请恢复执行固定电价(每千瓦时 0.555 元),不受 1 年期限限制。

(三)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自愿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电价标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电价政策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一、出台背景

(一)电动汽车充电分时电价政策,应与电力现货市场所呈现的分时电价信号相适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 号)规定,“各地要根据当地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适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截至目前,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已运行 19 个月,根据电力现货市场呈现的市场价格信号,山东电力系统负荷特征为:中午(12:00-14:00 左右,6-8 月除外)经常性出现季节性低谷(甚至深谷)、晚上(18:00-20:00 左右)经常性出现用电高峰(甚至尖峰),其余时段用电负荷相对平稳。现行个人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已与当前市场反映的价格信号不相适应。

(二)电动汽车消费高速增长,用户充电时间与晚高峰时间重叠带来电网保供压力。2022 年底,山东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达 100 万辆,受生活习惯影响,个人电动汽车车主下班后(18:00-20:00 左右),一般会立即进行充电(每周充电 1-2 次),此时正好与晚高峰重叠,叠加了晚高峰用电紧张状况。随着电动汽车用户的快速增长,其晚高峰充电将对电网保供带来较大压力。

(三)通过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有序用电,是低成本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有效手段。2023 年,山东对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完善。2023 年 1-5 月,调整后的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全省可调节负荷实现中午填谷 350 万千瓦、晚峰削减 200 万千瓦,为午间新能源腾挪的消纳空间相当于 12 台 30 万级别抽蓄或 35 台 10 万千瓦电化学储能所具备的调峰能力,减少约 140 亿的社会成本。市场分时电价机制对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作用更加明显。完善电动汽车个人充电桩分时价格政策,将更有利于山东新能源消纳和能源保供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时段划分

2023 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详见下表。

2023 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划分表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除低谷时段 23:00-7:00 外,授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他峰谷各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将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 12 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将及时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提前 1 个月向社会公布。

(二)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 0.555 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 0.333 元,低谷时段降低 0.17 元,高峰时段提高 0.03 元,尖峰时段提高 0.333 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 0.222 元、低谷时段为 0.385 元、平时段为 0.555 元、高峰时段为 0.585 元、尖峰时段为 0.888 元。

(三)其他事项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 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继续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完善后的分时电价政策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三、影响分析

(一)对充电桩个人用户的影响。目前电动汽车主要有纯电车和插电式混动电车两种。其中,纯电动车充满一般需要 80 度电(里程 450 公里左右),充电需求为 60 度左右(此类用户一般会在电池还剩下 1/4 时选择充电),充满需 8 小时 (个人充电桩功率一般为 7 千瓦,下同)。插电式混动电车充满一般需要 35 度电(里程 180 公里左右),充电需求为 28 度电左右(此类一般会在电池还剩下 1/5 时选择充电),充满需 4 小时。具体分析如下:

1. A 用户(纯电车)。平均每周充一次电(8 小时,60 度),未选择分时电价时,每次电费为 33.3 元,全年电费金额为 1731 元;选择分时电价后(晚间低谷充电),电费金额降至 1201.2 元,降幅为 31%。

2. B 用户 (插电式混动电车)。平均每周充两次,其中一次选择为晚间低谷充电(4 小时,28 度),电费金额为 10.78 元,另外一次选择周末中午充电(4 小时,28 度),电费金额为 8.5 元(2 深谷 + 2 低谷),每周电费总额为 19.28 元,全年电费金额为 1002.56 元,较不执行分时电价降低 38%,较执行原分时电价降低 11%。

(二)对电力供需、新能源消纳影响。分时电价政策完善后,用户出于经济方面考虑将被引导至“低谷”、“深谷”时段充电,将有效避开“尖峰”、“高峰”时段。据统计,目前全省约有 13 万个人充电桩,按照 20% 同时率计算,每天可以将约 20 万“高峰”负荷转移至“低谷”(或“深谷”)时段,相当于 2 个 10 万千瓦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减少社会成本 7 亿元。随着个人充电桩的逐年增多,执行分时电价对电力供需、新能源消纳的正面影响还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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