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清华大学互联网研究院组织的第九期“平台经济学”沙龙在京在召开。当期沙龙以“数字经济学原理:产业逻辑与数据价值”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就数字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共同探索了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思维、新方法和新模式。

会上,徐晋博士作“论数字经济学原理”学术报告,从离散主义、制度价值论、稀缺二元性、量化理性、分布效用分析法、数字大生产、深度博弈论、平台模式、社会异化、数字建构等十个维度提出数字经济的十大原理。


【资料图】

关于离散主义,报告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思想上巨大的冲击,需要重新定位,思考虚拟和现实的关系,需要在离散主义哲学视角下,在现实和虚拟的离散空间中解构、表达、重构高度数字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并分析其单位要素之间、单位要素与社会整体之间的结构关系和基本规律。

关于制度价值论,报告认为,在数字经济运行过程中,对信息权限、会员资格进行设计的重要理论前提就是制度价值论。目前,机构或企业的行为已经广泛介入到制度规定和输出中。在数字空间中规定社会价值体系,相对而言成本低、效果显著。徐晋举例,在数字空间中规定虚拟资产等数字产品的测度空间,就是在规定它们的稀缺性和交易方式。这种基于规则的竞争已经成为游戏公司、社交平台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

关于稀缺二元性,报告认为,在数字空间中,人对虚拟社会地位的追求,本质是在制度规定的测度空间中对社会价值的追求。数字空间中的价值提升通道,主要是通过选拔性的社会性稀缺资源分配完成。

关于量化理性,报告认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生产、消费、决策的过程被部分或全部数字化后,决策的依据、方法、工具都受到数字化的控制和影响。而量化理性,就是主张通过总结提炼数字经济的经验事实,在理论基础和逻辑范式上解决现代经济所存在的根本问题。

关于分布效用分析法,报告认为,在数字经济下,社会、组织和个体的具体理性,会因网络空间的膨胀、信息的潮涌、大数据的泛滥而迷失方向。数字企业为引导消费者理性决策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就必须使用分布效用分析法——在数字经济的离散空间中,基于分布函数进行积分处理以计算累计利润或关联效用,以此分析数字产品投入产出,以及消费者消费行为。此外,报告认为,针对数字产品生产,边际效用分析法已经失去应用的数学基础。

关于数字大生产,报告认为,数字化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进行了重构,并形成了新的生产转换机制,即企业不再独自进行社会化大生产,而是推动消费者根据需求进行产品生产。消费者生产成为可能。

关于深度博弈论,报告认为,深度博弈是以具体理性为前提,包括以理性管控为手段,制度心理为测度、条件理性为工具的各种博弈过程。未来大平台、大公司之间的博弈,更多将以深度博弈的形式存在,并不会局限于某一个局部的要素。深度博弈在数字经济时代可以作为一种综合研判方式,应用于组织管理。

关于平台模式,报告认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形态是平台模式。平台是市场在数字环境下的重构方式,是经济离散化解构之后根据共同的关联价值形成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徐晋认为,平台经济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于社会异化,报告认为, 数字经济对人的理性和企业行为造成了巨大冲击:一方面导致了人对现代信息技术的绝对依赖,进而导致了行为扭曲、价值依赖等心理变化;另一方面,企业基于个体的异化,开始形成公权私化的现象,进而引发垄断。

关于数字构建,报告认为,数字经济存在的基础是实体经济。当前,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实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建构也走向了计算机辅助的道路。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价值测度来看,二者实质上是一体的。 

与会专家认为,此次系统性的阐述数字经济学原理,有助于研究解决数字经济逻辑内核、运行机制、发展原理等三大核心问题。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数字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许余洁博士表示,高质量数据、深度学习算法模型、计算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提升,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

当日,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研究员罗培和学者平庆忠还分别从“数据交易架构”和“数据资产化与产业逻辑”作主题发言。

此次沙龙由学者平庆忠主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平台经济学课题组成员,以及数字经济产业界人士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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